卖房人死亡如何办理房产过户

来源:楼市网 174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1-11-15 12:54:57

文章摘要:房屋过户需要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人和过户人一起去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卖房人死亡怎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1、需要由继承人先办理过户手续,再由继承人和买房人办理过户手续。
2、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3、办理房产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
4、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申办继承公证应向公证员提交什么材料?

⑴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等。代理人还应提交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人在国外或在港澳台地区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构或我国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⑵被继承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一般应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出具。
⑶被继承恩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银行储蓄单、记名股票等。
⑷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应由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根据其档案记载出具,证明的范围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⑸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的遗嘱。
⑹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如遗嘱见证人的证明材料、遗产清单、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或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宣告被继承人死亡的判决书等。
当事人接受公证人员的询问,应如实向公证人员陈述以下事项:
⑴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和遗产状况。
⑵被继承人的婚姻、家庭状况。如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即有过几次婚姻、配偶是否健在;各次婚姻所生子女及收养子女情况;是否有非婚生子女等。
⑶被继承人的父母是否健在,对遗产的态度。
⑷遗产财产的来源,是否共有,是否设有典当、抵押,对遗产的产权有无争议等。
⑸被继承人是否有未纳税款和应偿债务。
⑹遗嘱继承人外的法定继承人是否知道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公证机构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经审查真实、合法,而且齐全完备,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将即给当事人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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